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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召开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会

发表时间:2025-03-31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2〕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持续提高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程,受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于3月25日召开全市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会议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由副院长宣兆宇主持。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吴斌充分肯定了全市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他强调,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行动,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增进儿童健康福祉和迈向“零传播”的重要战略行动,也是维护母婴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卫健部门“一把手”负主要责任,要建立成员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卫健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要规范服务到位,精准执行国家、省、市政策,特别是在免费筛查、综合干预服务等方面,要确保每一位孕产妇和儿童都能享受到规范服务;要质控管理到位,要认真对照评估指导表,全面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林杨总结了全市2024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开展情况。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机构主要负责人需亲自部署,跟踪落实24项消除指标,确保“机构有人管、流程有人盯、数据有人核”。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健全预防-筛查-干预-管理“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服务体系,与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发现-转诊-治疗-随访”闭环管理。

三是提升专业能力,筑牢技术支撑。组建市级专家团队,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推广标准化诊疗流程,规范病历书写。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合力。利用新媒体、社区讲座等形式普及防治知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数据监管,全力冲刺达标。结合国家和省级消除工作进程,对标国家评估标准,以“零感染”为目标,以“零缺陷”为标准,迎接国家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评估。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科长易立岩等6位专家,分别就评估手册解读、工作流程介绍、信息管理与质量、实验室管理与质量、病历书写要求、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区参与等内容进行培训,并结合长春市实际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就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中的检测、治疗、随访、病历书写等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氏玲进行了集体答疑。

宣兆宇作会议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一是推进服务同质化。关口前移,加强孕早期筛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二是实现管理精细化,优化流程,整合资源,为感染孕产妇提供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等“一站式”服务。三是促进宣教多元化,创作系列科普短视频,充分利用孕妇学校进行宣传。

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将按照长春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更高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强化责任链、织密服务网、拧紧安全阀,助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程,为守护妇幼安康贡献力量!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主管局长、妇幼科科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医务科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9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