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知识
弱视是视觉发育相关疾病,可导致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觉功能的建立和发育。早期发现、规范诊断和及时治疗有助于改善视力预后和视觉功能。为进一步规范弱视的诊断、治疗、筛查和随访工作,制定本指南。
弱视的治疗原则
弱视治疗成功率通常随年龄增加而下降。然而,无论患儿年龄大小,均应在综合评估基础上给予积极治疗。治疗目标在于改善弱视眼视力、促进双眼视觉功能发育,并最大限度减少复发和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弱视治疗包括两方面:
一是消除或控制导致弱视的危险因素,如矫正屈光不正、治疗斜视、解除形觉剥夺因素等;
二是通过遮盖或压抑优势眼,促进弱视眼使用。治疗方案的制定应综合考量患儿年龄、弱视类型和程度、视力水平、既往治疗情况、治疗依从性,以及家庭支持度、心理状态及社会环境等因素。
弱视的预后与病因、基线视力严重程度、病程持续时间、初诊治疗年龄、既往治疗史、治疗依从性及是否合并并发症等因素有关。 (一)光学矫正 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应依据睫状肌麻痹验光结果进行规范的光学矫正。正确的光学矫正可显著提高弱视眼的视力,部分患儿仅通过光学矫正即可获得显著的视力改善。 儿童眼镜的处方和配戴需兼顾准确与舒适,以提高患儿的接受度和治疗依从性。婴幼儿宜选用柔韧、抗冲击的一体式镜架,可配合固定带使用,防止滑落并减少镜架压迫。镜片应优先选用抗冲击性强、安全性高的光学材料,以降低运动中的眼外伤风险。 (二)遮盖 遮盖疗法可提高单眼弱视患儿弱视眼视力,也可改善双眼弱视患儿中视力较差眼的视力,并有助于部分斜视患儿的眼位控制。遮盖治疗宜使用不透光眼贴直接粘贴于优势眼周皮肤,随后配戴处方眼镜。需特别注意,勿将眼罩装于镜框上,该方式易产生缝隙导致患儿窥视,如需使用需辅以严密监督。 遮盖强度应根据弱视类型、严重程度、患儿年龄和治疗依从性确定。为预防遮盖性弱视,年龄越小,允许的每日最大遮盖时长应越短。临床常根据病情采用部分时间遮盖策略,即每日遮盖2、4或6小时。其适用于:①3岁以下儿童初始治疗;②轻度弱视;③双眼视力相近或接近平衡时的巩固疗效;④弱视治愈后复发。 10岁及以下弱视患儿遮盖治疗效果较确切。若治疗3~4个月视力改善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间或联合光学压抑疗法。12~17岁大龄儿童的疗效与既往治疗史相关,对于既往未接受过弱视治疗者,遮盖治疗仍可获益。 遮盖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遮盖眼视力下降和眼贴相关的皮肤刺激。遮盖性弱视通常在解除遮盖后视力可较快恢复。对于眼贴相关的皮肤刺激,可通过更换遮盖方式或在非遮盖时使用润滑剂等方法减轻。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定期观察遮盖眼视力和皮肤状况。 (三)药物性或光学性压抑疗法 当优势眼为远视眼时,可采用药物性压抑疗法治疗弱视。常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诱导优势眼光学离焦,主要适用于中度弱视、遮盖性眼球震颤、遮盖治疗依从性差或需要维持治疗的儿童。使用过程中应告知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畏光、近距离视物困难、面部潮红、发热等症状,并加强用药安全教育。 光学性压抑通过改变优势眼的光学矫正处方造成人为的视物模糊,也可用于弱视眼的治疗。但该方法疗效个体差异较大,且随机临床试验证据相对有限,临床应根据患儿个体情况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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