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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责 任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公开调研公告

发表时间:2026-07-21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保险服务采购工作,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服务标准及承保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对我院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开展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调研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服务 医疗机构公众责任险服务

项目最高限价:医疗责任险服务34万元、公众责任险服务11万元

服务周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本院院区及所有对外诊疗、办公、公共服务区域

项目支付:供应商出具全额合规增值税保险发票且保单正式生效后,单位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转账一次性支付保费,不接受现金及第三方代付,若供应商理赔、配套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按约定扣减对应款项后完成结算。

调研目的:摸底市场承保方案、保费区间、理赔服务能力、增值服务内容,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医院数据:医院数据需报名成功后提供。

二、调研内容

(一)医疗责任险需求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非营利性专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承保方式为索赔发生制,追溯期起始日 2025-07-05,覆盖临床交互式会诊、临床非交互式会诊全部诊疗活动,第三方调解机构为医调委类,司法管辖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港、澳、台除外),同步配套附加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责任保险,主险与两项附加险统一报价、统一出具整套保单,不接受拆分投保、拆分报价。。

2.供应商资质要求:

持有银保监会核发的合规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承保业务,在长春市设有线下服务网点,具备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承保服务经验,可提供本地专职理赔对接人员,能够对接本地医调委完成纠纷调解,可同步承保医务人员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相关附加保障,近三年无重大监管处罚,可提供近三年同类专科医院承保服务案例。

(二)公众责任险需求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承保院内全部公共区域经营活动风险,同步附加火灾爆炸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主险及两项附加险统一报价、统一出具整套保单,不接受拆分投保、分项单独承保。保险场所地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本院院区。

2.供应商资质要求:

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有效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公众责任险承保业务;,在长春市设有线下服务网点,具备医疗机构公众责任险承保服务经验,可提供本地专职理赔对接人员,具备处理院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类事故理赔能力,近三年无重大监管处罚,可提供同类妇幼综合医院承保服务案例。

三、需提交的调研资料(全部加盖公章PDF)

1.公司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授权文件;

2.近三年责任险服务业绩清单;

3.完整承保方案(含保额、免赔、责任细则、除外责任、扩展条款);

4.明确报价(年度总保费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报价单须分项列明主险保费、医务人员人身伤害附加险保费、精神损害附加险保费、全年总保费,分项金额与合计金额逻辑一致,大小写金额无涂改。);

5.理赔服务体系(含人员配置、响应机制、出险流程、结案时效、纠纷协助机制等);

6.增值服务;

7.应急处置方案。

四、提交方式及时间

提交形式:电子版PDF(全套资料合并一个文件)

文件命名格式:【医责+公责险调研】XX保险公司+联系人+电话

提交时间:2026年8月5日前

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3点至16点)

报名及数据获取联系人:李佳鹏15590052081

项目业务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苗济81869891;81869889,咨询地点为本院医务科办公室。

逾期、资料不全、未按格式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研。

五、特别说明

1.本次仅为市场调研,不属于招标、采购、询价,无中标、成交结果,调研资料仅作为本院采购参考;

2.所有参与供应商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我院对所有调研资料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开、不用于其他用途;

4.本次调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