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依照《吉林省医疗机构常用消毒药剂储存消防安全指南》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消毒类消防安全,2020年2月21日由侯祥院长、董晓斌书记亲自带领安监科、护理部、医务科、感染科主要负责人,对我院常用消毒药剂主要包括 75%酒精消毒液、消毒泡腾片、过氧乙酸消毒药剂、环氧乙烷气体消毒药剂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火灾危险性多为甲类, 安全风险突出。疫情防控期间,各科室大量存储和使用消毒药剂,火灾荷载大,混存混放、超量存放等问题突出重点落实整改。
一、在对我院药剂科进行检查中发现库房中存放大量酒精并且堆积过于密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侯祥院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
1、将酒精集中存放于过廊处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酒精应存储甲类库房,并且储存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或用作其他功能用途房间
2、存储地点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有防爆型机械通风设施。
之后对危化品库进行检查,亲在现场进行检查寻问我院现阶段危化库房管理的相关事项以及现有存储柜具的日常安全维护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中指出一定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管理,确保库房不出意外,并要求在库房抓好发放请领环节,避免大量酒精流入医疗科室现场产生安全隐患。
随后对各相关科室进行检查,依次对供应室、病理科、手术室、分娩室、产一疗区、妇科疗区、中心实验室、新生儿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存在现场过量存储消毒用酒精,随即要求各相关科室在确保日常使用的前提下,取消中间转存库房建立酒精每日请领制度,存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确保疗区内酒精的存放量达到最低标准。并将现有存储量过多的部分按照相关分类送回存储科室。
二、其中针对中心实验室存在部分瑕疵作出详尽要求:
1、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保证试验区域内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对于特殊区域要安装独立的稀释排风通道。
2、对于部分特殊化学试剂要求必须专人管理,并对现场部分消毒试剂进行现场查看并详细听取其日常存储使用的具体细节。并指出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务必确保安全使用。
三、 最后由董书记作出工作部署
1、消毒药剂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
针对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
2、出入库作业结束后应对储存库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储存库内不应随意堆放同类物品更不能乱接电线和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4、储存库应指定专人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存储品种、
数量,并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备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发现隐患不仅是对我院给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更是在警示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的疏忽大意都必将造成恶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