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规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释义》内容,对我院手术目录进行及时调整,对目录内的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现将修订后的手术分级目录下发到各科室,请备案、存档。
附件: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手术分级目录(2020年修订)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4月15日
38号-手术分级目录(2020年修订版)(1).doc
上一篇:关于修订医疗技术临床管理目录 (非禁止类、非限制类)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医院行风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